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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吉林省光伏并网最新政策出炉,针对430和531并网节点做出明确声明:2025年余电上网比例不超20%,430前并网项目可免重备案!工商业自用比例≥80%,余电上网≤20%,超限按0.3035元/度结算,该政策目前已处于实施状态。
吉林省分布式光伏新政:2025年余电上网比例不超20%,430前并网项目可免重备案!全省季度公布1794MW可开放容量,舒兰红区暂停接网备案,智能微电网与源网荷储模式获政策支持,工商业项目需按月建档确保合规。
吉林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重要内容如下:
1)科学动态调整余电上网比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新建项目应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以提升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
省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对项目余电上网比例逐年动态调整,2025年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项目年度上网电量不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根据负荷特性、接入条件及消纳情况等对项目用电比例做好监测评估,对超比例电量不予接入。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需调整为集中式模式,要及时向省能源局提出申请,由省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办理。
(备注:吉林省此次下发的是正式文件,80%以上自用、20%以内上网,是目前公开的省份中,最低的余电上网比例)
2)及时并网、避免延误
各级电网企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合理安排《管理办法》发布日之前已完成备案项目的并网接入工作,避免并网延误。
(备注:之前,国家能源局邮件公开回复,新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430之后并网的项目,要重新备案。因此,吉林即使1月23日之前备案的项目,还要430前未并网,都要满足80%以上自用,否则就要重新备案)
3)定期公布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
省能源局依据电网企业报送的《配电网承载能力和提升措施评估报告》,按季度动态公布各市(州)本级及县(市、区)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每季尾月末在吉林省能源局官网发布)和预警等级(红、黄、绿,红色地区暂停接网项目备案)。
同时,文件公布了1、2季度可计入容量(详见附件)。
舒兰为红区,其他均为绿区。
全省总计可计入容量为1794.921MW。其中,国网吉林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1716.1MW,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辖区可开放容量为78.821MW。
4)“谁备案、谁负责”
各地如发生超接网容量备案、违规备案等并导致出现不良结果的问题,由备案机关承担有关责任。
5)鼓励源网荷储模式
支持投资主体采取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聚合等形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
6)高度重视项目建档立卡工作
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自然人户用类项目建档立卡填报并提交信息,其余各类项目由各投资主体负责填报,电网企业负责提交信息。投资主体和电网企业要在项目建成并网1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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